“吹哨人制度”应成为社会常态 %zz0h,@N
陕西省食药监局日前印发了《关于在乳制品和白酒生产企业建立“吹哨人制度”的通知》,鼓励企业员工积极向食品药品(市场)监管部门举报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一经查实,监管部门将按照陕西省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的规定予以奖励,举报奖励金额2000元起,最高可达30万元。(11月12日新华网) 8Cr'Q=r
时下,随着市场竞争日趋激烈,企业经营者可谓是穷尽心思,在产品结构上调整和转换生产经营方式,着力提高自己产品的购买力。作为经营者竭尽全力推销自己的产品,以达到花最小的成本赚钱最大的利润,这本是无可厚非。但是,笔者认为,不论是生产企业,还商家,赚钱都应当坚守合法诚信原则,千万不能“萝卜快了不洗泥”。 PPnEjP7
可事实上,如今市场不论是食品还是药品,甚至是机械产品等,鱼龙混杂现象尤为突出,甚至已经到了让消费者防不胜防之地步。这样不仅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秩序,而且还给消费者带了诸多危害。特别是在食品和药品方面,如果不很好地加以市场监管,规范生产企业和商家的行为,那么势必会对人的生命健康带来极大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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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笔者认为,陕西省食药监局在企业建立“吹哨人制度”就是要把市场监管扩展到始作俑者的内部,并且对举报者还给予一定数额不菲的奖励。笔者认为,这一举措虽然值得推崇,但归根结底,严格把好食品和药品质量关口,从大道理上,这本就是企业经营者们的份内事,不做昧良心的事是人的本分,做昧良心的事才是丧天害理。从小道理上讲,你今天做了伤天害理的事害别人,很可能,明天别人也做丧天害理的事情来害你。社会本来就是一个互动过程,生活中谁也离不开谁相互支撑,相互帮衬。打个比方:你买毒奶粉给别人,别人就会制造假药品买给你,你总不可能自己的衣食住行都由自己一一代劳吧! eh]& |